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

所謂的正常。

蛙書寫關於「正常」。

我們對於何謂正常往往具有某種印象,說穿了便是立定邊界的過程,決定什麼事可以做,什麼事不可以做;決定什麼舉止叫適當,什麼言行稱不合時宜。然而,真的存在純粹的正常人嗎,真的存在符合所有模板、符合所有人期待的正常嗎。



究竟何謂精神病?DSM-IV-TR (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)載記的並未代表其全貌,「定義」本身便是權力的展現,「不正常」的定義總是隨著不同年代、不同社會文化、不同地域種族而改變,與其稱它為 Bible,毋寧將其視為縱切時間的主流意見,至少能讓精神醫學診斷具有某種基礎,避免因盲目引起的恐慌。

正常與不正常的邊界是流動的。善與惡從來沒有辦法單獨存在。我不理解為什麼暴力的定義可以視情況而定,我不明白為什麼人們總是寧願承諾膚淺的謊言。從小我便以一個外星人的角度來學習如何偽裝成一個正常的地球人,觀察別人情緒的反應,穿著和大家類似的衣服,對鏡子練習如何笑得更自然一點。我想我不是亞斯伯格人,但每個人莫不是或多或少都有社會適應不良的情況嗎,難道因為這樣我們便得摒棄自己的異質性向平庸靠攏嗎


難道,非如此不可?

延伸閱讀
John Elder Robison 的《看我的眼睛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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