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0年12月17日 星期日

分析。

你得成為一個冷靜的旁觀者,把它當作一個他者,你才能分析它。當你在它裡面,你沒辦法分析你的樂趣,樂趣是不能自我分析的,一分析就不見了。你分析到的是你的焦慮,焦慮才會自我分析,是的,自我分析要找一個罪惡的根源。


今天大拜拜學到的一段話,非常具有啟發性。希望永遠不會忘記。

2000年12月16日 星期六

蘇案再審法庭筆記Ⅳ

⊙蘇案再審第四次開庭

⊙'00 12.16

⊙高等法院第一法庭

⊙審判長:葉騰瑞,法官:江國華,法官:黃國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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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年12月11日 星期一

大地震動——921 台北記錄影像輯

導演:陳碩儀,楊力州,曾文珍,吳耀東,蕭菊貞
1999/1捲盤式帶/colour/50mins
紀錄:1999台北電影節
2000紀錄片雙年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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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年12月2日 星期六

蘇案再審法庭筆記Ⅲ

⊙蘇案再審第三次開庭

⊙'00 12.02

⊙高等法院第一法庭

⊙審判長:葉騰瑞,法官:江國華,法官:黃國忠。

「……」

「你聽了,還有什麼想法?」

「……」(一陣長的沈默)

(咳嗽聲)

(這時錄音帶轉速變了,好像是變慢。總之,轉速有一段不連續。)

(響亮的不明的扣扣聲)

(此時開始神秘的一六九秒,錄音帶像被消磁或是麥克風被蓋住,一般錄音時會有的環境雜音消失了,音量雖然已經調到底,卻非常小聲,而且有空遠的感覺,但隱約可以聽到說話聲音。)

「我就送他回家,去基隆後,就沒有再見到他了。」

(匡噹一聲)

「開山刀有沒有給你處理啊?」

「我送他回家後,就再也沒有見到他了。我真的,我沒有拿到他任何東西……」

(已經模糊的對話聲音似乎又被「消音」了一段)

「……我沒有辦法,他一直逼我,就真的沒有做……」

(結束)


⊙辯護律師的意見(呃,綜合列出,我忘了個別是誰說的了。)
01. 筆錄只有四行,與錄音帶內容不一致。筆錄記載訊問時間五分多鐘,但錄音帶時間只有一六九秒,約兩分多鐘,有兩分十一秒消失了。

02. 錄音帶中提及被逼,而且否認犯案,但訊問筆錄沒有記載。

03. 錄音帶內容無法辨識,原因何在?!請求調查。

04. 要求合議庭傳訊檢察官崔紀鎮、書記官李瑩芳及當時在場的律師傅雲欽。

05. 錄音帶中有當天行蹤交代,但筆錄中沒有紀錄。

06. 檢察官的訊問態度顯然已先入為主,沒有讓蘇建和充分自由陳述。

07. 請求科學鑑定/還原錄音帶。

08. 要求合議庭公開播放其餘的訊問錄音帶。

09. 訊問的內容前後有所遺漏,有時有答句卻無問句,似乎錄音過程中有關機的情形。

10. 檢察官違反刑事訴訟法,未留意對被告有利之證據。

11. 蘇建和當時(八十年)的行蹤交代與今日是一致的!

⊙蘇建和的意見
01. 訊問不只五分鐘,約十分鐘。

02. 當時在場律師請檢察官詢問蘇建和是否被刑求,書記官生氣地說被打不代表被刑求。(!)

⊙被害者代理人的意見
01. 錄音時間不符是合理的,筆錄上記錄的時間雖是五分多鐘,並不表示都是在訊問,「少掉兩分多鐘」是合理的,(他還自以為幽默的加了句)「這麼短的時間,用來刑求絕對不夠。」

02. 蘇建和在訊問過程中都用「他」,要確認每個「他」各指的是誰。

⊙檢察官沒有意見。(!)

⊙審判長說錄影帶「內容血腥」,「違反善良風俗」,所以不給看。除了被告、辯護律師、被害者家屬、被害者代理人、檢察官、「受過專業訓練的」記者(!)、法官,大家都被趕出法庭,連實習律師都不例外。

⊙所以我就走了,沒有留下來聽兩造律師和檢察官看完錄影帶後的意見陳述。

⊙今天開庭的情況,檢察官好像是來當陪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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